一、适用范围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四、受理机构 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队 五、决定机构 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队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九、申请材料目录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十、办理基本流程 另附流程图 十一、办结时限 受理之日其7个工作日之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审批结果 纸质证照 十四、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16-7238765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室地址:霸州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霸州市金康道210号公安局对面) 2、办公时间:除法定休息日外 (1)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五、附录 1.流程图:另附 2.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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